有句话叫做升米恩,斗米仇。
一点都没错。
上一世许清雅转学到我们这里的时候,十分引人注目。
领子变形颜色发黄的白t恤,印着可笑卡通图案的牛仔裤,还有一双不合脚的鞋。
众人看向她的目光炙热而鄙夷,她都只是迎头承受着,像一朵狂风中骄傲却又脆弱的小白花。
很快富二代们不再满足于仅仅的嘲笑,他们开始对她上手。
殴打,辱骂,讽刺,反正她没有后台,欺负她跟欺负街边一条狗没什么两样。
最终是我看不下去,直接出面拦在她面前。
「以后她就是我方时晚资助的人,你们谁敢动她,就是挑衅我!」
我大笔一挥,包下了她三年高达百万的学费和生活费。
这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也没想着她怎么感激我怎么报答我。
可我万万没想到,她竟然还因此恨上了我。
「方时晚,她不就是出生比我好吗?她有哪里比得上我?」
「凭什么她像养狗一样养着我!我凭什么要像狗一样围在她身边!」
「把她浑身的衣服全部扒光,丢到主街上去!」
「我要让所有人知道,她是因为和野男人乱搞才死在那里!」
「她不是清高吗,我就让她以最难堪的方式去死!」
这是我死之前,她对凶手说的话。
既然帮她还帮出仇来了,那我这辈子就当一回好人,谁要是敢帮她,我就打他四五个巴掌让他清醒清醒!
我倒要看看她一个人怎么在这吃人的贵族学院站住脚跟。
她总不会以为上一世有那种好日子,靠的是我那个蠢货庶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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