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天心情都不错。
下班哼着歌回去停车时,我却又气又笑了。
被我焊死的车位前,热闹围着几个人,手持电锯正在强行锯我的栏杆。
不用想,这肯定是那王兴勇的人。
这人不但没脸没皮,大概还是个法盲。
他们人多,我没有直接下车与他们起冲突,又打电话报了警:
「你好,有人正在公然毁坏我的财物!」
警察到的时候,我才施施然下了车。
对面为首的男人一脸凶相,大约 40 多岁,看到我,立刻脸色一变,指着我还先告起了状:
「各位警察先生,我正想报警呢。这个小姑娘在车位上焊了栏杆,把我的车封死在里面,不仅害我早上打车去上班,还得请人锯栏杆才能把车开出来。我要告她,让她赔偿损失!」
我心里一惊,我并没有见到过王兴勇本尊,今天还是第一次见,他是怎么一眼就认出我的?
难道我每天因为停不了车生气跺脚的时候,他正在某处看着我幸灾乐祸呢?
出警的警员和上次是同一位,他只看了一眼就大概猜到了情况,面无表情问:
「这车位所有者是谁?」
我举起手:
「是我。」
警员看我一眼,又问:
「栏杆是谁焊上的?」
我指指自己:
「是我。」
王兴勇见我承认,高兴得差点跳起来:
「看吧,我没撒谎,就是她焊的!小小年纪不干人事!」
警员瞟了他一眼,有些无语:
「这车位是她的,你的车怎么会停在这里?要不是你乱停车能被困在这里?现在你的行为涉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该赔偿的可能是你!」
王兴勇闻言,一时被怔住。
他应该是无法相信,怎么自己的车子被围了,到头来还得自己赔偿?
事情已经闹成这样,我也不想再顾及什么邻里关系,并不打算轻易放过他。
看着他面如土色的脸,我从包里小心掏出一张发票递给警员,心情颇好地说:
「不仅仅是赔偿。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以三年以下***。我这个栏杆用的是最好的材料,价值可超过 5000 了呢。」
编辑:myxzm123 来源:王兴勇乱占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