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大疾病高发的时代,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新华人寿积极推出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在市场上赢得了广泛关注。虽然是热门产品,但还是有很多人并不了解该保险,今天这篇文章就来具体说一下健康福星增额保险怎么样。
一、健康福星增额保险怎么样
很不错。
据了解,新华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针对出生满30天-60周岁消费者设计的产品,消费者投保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缴费方式,包括趸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30年交这五种,而保障期限统一为终身。这款产品可为消费者提供45种重大疾病保障和身故保障,能满足消费者的基本需求。
消费者投保新华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后,身价保障每年都会按保额的3%增长,能有效抵御通货膨胀;而且,消费者能享受保费豁免功能,可无后顾之忧;此外,当被保险人生存至66周岁时,还能转换养老金,让消费者的晚年生活有保障。至于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它拥有较强的实力,且经验丰富、服务质量好、口碑好,能为消费者带来良好的投保和理赔服务,值得消费者信赖。
不过新华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只提供了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并没有对重疾引起的残疾提供保障。
二、健康福星增额保险保障责任有哪些
1、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内,由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发生该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与所缴保费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既行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后,确诊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3%×保单经过整年度)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既行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该疾病不包括前款所述的重大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与所缴保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该疾病不包括前款所述的重大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1%×保单经过整年度)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既行终止。
综上所述,新华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利弊共存的产品,虽然它在重疾保障、养老、健康账户、身价账户、保费豁免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在残疾保障、首年保障力度等方面却略显不足。消费者们投保时一定要对产品进行综合分析,并要认真阅读产品条款,从而确保自身的投保利益。
编辑:bzfwyJR3 来源:重疾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