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落地时,已经过去了十二小时。
我跟着导师去了已经提前定好的酒店,打算先休息一下。
解散时,导师提醒大家。
“别忘了跟你们亲人报个平安。”
我打开手机,只见江烬的消息瞬间弹了出来。
“宋宁,还玩欲擒故纵呢?”
“不想结婚就算了,反正这也是你的最后一次机会了,本来今天,我就想和你分手。我告诉你,我爱的人是霜霜!不管你怎么引起我的注意都没用!”
……
我没有回复他,而是直接拉黑了他的微信和手机号。
给父母回完电话后,我就直接休息了。
在快要睡着时,一阵电话铃声吵醒了我。
是之前江烬介绍给我的一个朋友。
我皱了皱眉,无奈按了接通。
没等我开口,那边的江烬的质问声已经传了过来。
“你怎能突然把我的微信拉黑了?连手机也打不通!宋宁,你什么意思?我承认,我没有去婚礼现场,可婚礼是你说不办了的,现在闹什么脾气!”
原来他根本没有去婚礼现场,亏我还以为在发现我没到场时,他会气急败坏地发疯到处寻找我。
我语气平静道:“我没有闹脾气,只是想明白了。江烬,其实你原本就不爱我,只是为了林霜霜才和我在一起。”
听我说到这句话时,江烬还在狡辩:“你瞎说什么?你现在在哪?我去找你!”
可我没有理会,继续冷声道:“我在国外,当时为了你拒绝了出国交流的机会,可现在,我发现你根本不配!”
“出国?你真的走了?谁允许你走的?宋宁,宋宁,说话!”
我不顾他的喊叫,立刻挂了电话,然后把这个号码也拉入了黑名单。
……
我拖着行李走公寓大楼的进电梯,一个人忙活了整整一天才收拾好了所有行李。
刚要坐下来休息一下,就听见了敲门声。
同行的师哥师姐热情地邀请我一起去吃饭。
我点点头,答应了他们。
下楼梯时,我查看了一下手机拦截的骚扰电话。
不出意外,全都是江烬。
真是可笑,整整四年他主动打给我的电话,都没有这几天的多。
我们找了一家中国人开的火锅店。
选择锅底时,我有些紧张,害怕因为自己过敏的原因坏了他们的兴致。
我抿了抿嘴唇,下定决心要开口时,一个师兄却率先看向我。
“江宁,如果我没记错,你应该对番茄过敏吧?”
我愣着神点点头。
师兄笑了一下,举手示意服务员。
“那我们就先排除番茄锅底吧!”
其他人也纷纷点头,打趣道:“原来宋宁番茄过敏呀,那我们可得都记住了,要是在国外突然过敏可就麻烦了。”
没有抱怨,没有责怪。
所有人都其乐融融地选择了其他口味儿的锅底。
心里泛起一股暖意,我这才明白,原来正确的朋友圈子这么重要。
“你们知道吗?前几天有个学妹还向我打探导师的消息呢,她想进咱们实验室,可是导师没答应。”
吃饭间,他们聊起了八卦。
“对呀,因为才大一嘛,导师今天这么忙不打算招新人了,可那个学妹好像很伤心的样子。”
我意识到他们说的是林霜霜后,摸摸打开了手机。
林霜霜的微博更新了,发布时间正是婚礼当天。
照片里,她穿着白色的纱裙,一个人站在海边,看向镜头的眼神,悲凉中带着不舍。
配文:今天我的男主角要结婚了,可我却没有勇气去抢回他。
可往下翻,置顶评论区却是:你才是我的女主角,我去婚礼了,我就要你。
那个头像,我无比熟悉。
因为它和江烬的微信头像一模一样。
直到看得眼睛酸了,我才关掉手机。
……
原本我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遇见江烬了。
可当我在异国他乡的街头看见江烬时,我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他。
可也仅仅只是看了一眼。
可江烬原本迷茫的脸上却突然出现了欣喜之色,他小跑过来,拉住我的胳膊。
“宁宁,我找了你好久,为什么没和我说一声就出国了啊?”
我皱眉看着他,不明白为什么事到如今他还会来找我。
见我不回答,江烬继续道:“宁宁,之前都是我的错,你能不能别生气了,我回到家发现家里你的东西没有了时,急得都要崩溃了。”
江烬说话时,语气十分委屈。
他显然是今天早上刚下的飞机,眼底的乌青十分明显,眼里还有没休息好导致的红血丝。
若是放在以前,我看着他这幅模样一定会心软的一塌糊涂,毫不犹豫就答应和他回去了。
可现在,我却只是推开了他抓住我的手,冷淡道:“我们已经没有关系了,江烬,我不可能和你回去。”
“你不和我回去,那我就一直待在这里!直到你消气原谅我为止!”
江烬没有一丝放弃的意思,锲而不舍地跟在我身后,直到我进入学生公寓。
我原本以为,过上一晚,他就会失去耐心离开这里。
可第二天一早,我刚打开窗户,就看见江烬捧着玫瑰花,满脸笑容地招呼我。
“宁宁!我在这里!”
我怕他打扰到其他人,急忙下了楼。
“你怎么还没走?”
看见我一脸不耐烦,江烬也不生气。
他献宝似的把玫瑰花捧到我眼前,语气兴奋道:“宁宁,你不是喜欢玫瑰花吗?这是特意给你买的,有九十九朵呢!”
清晨的雨露下,玫瑰花娇艳欲滴。
可现在,我已经不喜欢玫瑰花了。
我看着江烬,语气冷漠到无情。
“我不喜欢玫瑰花,也不喜欢送我玫瑰花的人,你回去吧。”
话音刚落,江烬的电话响了。
来电人显示:霜霜。
果然,他的脸色瞬间变了,连玫瑰花都几乎拿不稳了。
我转身毫不留恋地回了房间。
等吃过早饭,楼下果然没了人影,只剩下那一捧写着我名字的玫瑰花束,被放在了最显眼的位置。
编辑:iihuo68 来源:恋爱四年,我逃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