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裹挟着细雨,我穿过回廊一路淋回了房。
花溪连忙为我奉上热茶暖手,吩咐下人准备热水侍奉沐浴,关切的神色我都要感叹一句「忠心护
主」。
如果她没有露出马脚的话。
府里铺的都是砖墁地,就算是雨天鞋底也不会沾染泥渍,除非是出了府。
我拂去茶沫,吹了吹袅袅热气:「这茶太烫了,不好下口啊。]
语毕,花溪毕恭毕敬地伸手过来要将茶撤走,我瞥了眼,托着杯底将茶水悉数倒在了她的手上。
动作之轻,水流之缓,她的手背肉眼可见地被烫伤红肿,待我倒完她才敢惊慌下跪:
「二小姐息怒,奴婢该死,这就重新沏一壶适口的。]
我脸上漾起笑意,动作却狠得让人发颤,卷着帕子在那伤手上摩筝。
花溪虽然疼却不敢躲,我自从落难回来后像是变了一个人,从软柿子变得浑身带刺,她不敢断言这
是自保的花刺,还是伤人的刺刀。
烫软的表皮搓个几下就卷成了肉疙瘩,我嘴角的笑慢慢凝结,眼神闪过几许病态的暗芒:
「花溪,你太粗心了,荧光粉都没洗干净呢,你看,要像我这样用力才行。」
诗作卷轴上被我涂了荧光粉,叶欢颜的婢女侍从身上都干干净净,唯有花溪换下的外衣沾染许多。
叶欢颜怕我揭发她推我掉下悬崖之事,根本不敢踏进我的院子,怎会知道我日日写诗?
是花溪偷去邀功,还通风报信说我打算拿回此诗,主动提出帮她送去诗社。
吃饭时我刻意顶撞嫡母,给她制造寻诗的机会,半炷香的时间,恰好足够往返御街。
花溪身子抖成筛糠:「二小姐饶命,奴婢是受大小姐胁迫才一时糊涂,再给奴婢一次机会,奴婢再
也不敢了…….
一时糊涂?
她可能真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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