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预交金要取消了!
1 月 20 日,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到:自 2025 年 3 月起,全国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并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的平均水平。
什么是预交金?顾名思义,就是一种先交费再就诊的支付方式。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司长刘魁在答记者问时介绍,为了减少患者排队的次数,以及缩短缴费等候的时间,早在上世纪 80 年代,就已经允许医疗机构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相继设立住院预交金和门诊预交金。
先充钱再就诊,多位医生表示:我们这里早就取消了
与当下较为常见的,凭借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就能直接就诊的模式不同,此前很长一段时间里,就医过程一般需要先办理就诊卡、预交款,才能看诊或办理住院。
「就诊卡有点类似现在各家超市的会员卡,患者提前充钱后,就不需要开完检查排一次队伍缴费、拿药时又排一次队伍缴费。」
今年 52 岁的心内科医生张蒙(化名)回忆,在他刚开始行医时,自己所在的医院实行的就是预交金制度,「每家医院的就诊卡还都不一样。有时候患者来看病,搞不清需要哪张卡,每次就拎着一塑料袋的卡来医院,总的充值金额可能数目还不小。」
部分与预交金相关的官方文件
丁香园根据公开资料自行整理
不过,由于相关政策文件大多没有规定细则,因此预交金制度在不同医院的具体实施各有特点,并非完全相同。
中部某三甲医院内分泌科主任林缘(化名)就提到,他们医院对门诊预交金并没有太多限制,只要就诊卡里余额不为零,就能正常挂号,但对于住院预交金则设有最低余额,「2010 年的规定是,住院时卡里至少要有 5000,不然办不了住院手续。」
与此同时,也有许多医生表示,对于「预交金」这个词汇十分陌生。笔者咨询了浙江、福建、四川、河南等地不同级别医院的医生,基本上的回复都是「早就取消了」或者「没有听说过」。
事实上,早在 2009 年,当时的卫生部就委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探索开展「先诊疗,后结算」的新型付费模式试点工作。第二年,卫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简化门急诊服务流程,继续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到了 2013 年,全国已经有青海、山东、河南等 20 多个省、市已试点这一模式。
2023 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再次点名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指出: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辖区常住或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门急诊、住院就医过程中「先诊疗、后结算」一站式服务方式,提供多种付费渠道和结算方式。
在这十多年的试点过程中,许多医院早已形成了「无或下调预交金」的运行常态,这也是许多医生对「预交金」一词感到陌生的原因。
张蒙提到,他所在的医院就在 2013 年那一批试点当中,虽然一开始医生和患者都不太适应,但也就过了半年左右,就形成了新的平衡。
「当时我们那片的主要形式是,取消就诊卡,改刷身份证,就诊信息都合并在身份证里。这样一来,病人往来不同医院时就不需要翻找对应的就诊卡了。」张蒙直言,「而且比起诊疗时间的长短,其实大多患者更在意的是自己的钱是不是全部握在自己手里。」
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原副局长徐毓才认为,随着信息化的普及,预交金制度,尤其是门诊预交金,其实早就已经失去了原本设想的「益处」,反而显得累赘,取消这一规定是历史必然。
不过对于部分并不习惯新型支付方式的患者,预交金制度的改革也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在 1 月 20 日的发布会上,刘魁也提到:「为了避免『一刀切』给部分群众带来不便,对不会使用新型支付方式且有有比较频繁的就诊需求的老年群体,可以保留预存费用。对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类似住院一次就诊需多次缴费的复杂情形,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医疗机构仍可以预收费用。」
担心患者欠费引纠纷?专家:没必要高估预交金的作用
而对于本次提到的取消门诊预交金,部分医生担心,这样会不会出现患者看完病不交费的「赖账」情况?
这样的担心不无道理。此前 2013 年的「先诊疗,后结算」模式试点时,时任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短期无法全国推广,因为时有患者逃费现象发生。
「社会征信体系还不够完善,虽未出现大面积的恶意欠费逃费,但个别地区还是有患者逃费现象发生。若是没有医保的患者恶意逃费,医院不能获得医保补偿,也无法向患者追讨医疗费用。」焦雅辉当时的结论是,「模式只能逐步推进、试点先行,不能硬推。」[2]
对于这些恶意逃费的人员,各地也在探索相关制度。如 2018 年,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防范和解决住院患者「恶意逃费」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
建立「恶意逃费黑名单」制度。对已发生过逃费行为的病人,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将其姓名、身份证号、医保卡号等相关信息上报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保经办管理机构,经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定后录入「恶意逃费黑名单」。
对列入「恶意逃费黑名单」的患者,再次住院时不能享受免收押金等医保相关优惠政策。同时,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恶意逃费黑名单」同公民社会诚信挂钩,达到联合惩戒、有效防范的目的。[3]
对于临床医生的这一担忧,徐毓才分享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患者拒不交钱的情况,并不能这么简单归因于预交金制度。
「以门诊预交金为例,此前能够接受『先交钱后看病』的患者,没道理突然就转变为『老赖』——这些人本身就是到处钻空子的人,并不是因为预交金取消了才变成『老赖』,而是本来就是『老赖』。」
「预交金在特定的阶段具有积极意义,但本质上是一种相对落后的支付方式,没必要高估它的作用和影响。」徐毓才表示。
编辑:ifhealth 来源:丁香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