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的「医保驾照」真的来了。
上周,湖南省医保局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图源:湖南省医保局
其中规定,对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医保支付资格实行「驾照式记分」,将从 2025 年 3 月 1 日(本周六)起试行,有效期 2 年。
3 月起试行,湖南发布最新「医保驾照」细则
去年 9 月 27 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颜清辉在发布会上介绍:
医务人员手握处方「一支笔」,处于医保基金使用链条的关键环节,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力量……借鉴「驾照扣分」的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责任人进行记分,警示教育医务人员自觉遵守诊疗规范,主动约束手中的「一支笔」。
图源:国家医保局
同一天,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公开发布《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予以记分,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达到 12 分的,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终止期内所提供服务发生的医保费用将不予结算。(丁香园已对此进行详细解读,详情参见:医生的医保驾照来了!扣满 12 分一年不能用医保)
今年 1 月 8 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其中指出:省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在本规程基础上,结合本省实施细则,指导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
图源:国家医保局
在此背景下,2 月 17 日,湖南省医保局正式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湖南细则》)。
具体做了哪些规定?
《湖南细则》首先确定了适用人员为:
一是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疗类、药学类、护理类、技术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医疗费用和医保结算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是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主要负责人(即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包括药师)。
具体的记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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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经办机构依据记分情况,对相关人员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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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细则》中还包含「记分修复」制度,相关人员可以提出记分修复申请,经其所在定点医药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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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细则》将从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试行,有效期为 2 年。
多省相继发布细则文件,此前已有类似尝试
实际上,近期除了湖南,还有不少省份也发布了相关细则:
2024 年 12 月 9 日,河北:《河北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5 年 2 月 17 日,新疆:《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5 年 2 月 19 日,江西:《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不同地方的细则文件,在内容细节上也存在不同、各有特点。以记分标准举例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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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园根据公开文件自行整理
而除了上述这些「新」细则,其实「医保驾照」这种管理方式,在更早之前就已经有过试行先例。
2023 年,西藏就已试行《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不过当时采取的信用评价方式为「百分制+五等级」,且对于不同的信用主体,采取不同的奖励或处罚措施。
图源:西藏自治区医保局
以信用评级 E(差)为例,医保行政部门及其经办机构可对「机构类信用主体」采取增加抽查频次、调整次年医保基金预算额度、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 3 年等处理;可对「医药服务人员」采取停止其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并记入相关工作人员信用档案等处理;可对「参保人员」采取警告、约谈、暂停医保费用联网结算 3 至 12 个月等处理。
类似的还有上海。2023 年 5 月 22,上海市医保局发布《关于本市试行开展医保医师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对于医保医师违规行为也实行 12 分记分管理:
医保医师的记分累计达到 12 分及以上,在内部离岗培训期满考核合格和暂停医保费用结算支付期满后,记分清零。恢复其医保费用结算支付后,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违规行为的,重新按照本通知记分及相应处理。
图源:上海市医保局
上海这一制度即将于今年 6 月失效,根据国家医保局要求,之后需衔接与《湖南细则》类似的管理方案。
「一开始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情况,只是稀里糊涂地感觉可能事儿会变多。」上海某三甲医院消化科副主任医师沈兴(化名)提到,通过医院大会第一次接触到「医保驾照」时,许多医生都像他一样,首先觉得「很慌」。
后来沈兴发现,「医保驾照」似乎对自己并没有什么影响,据他了解,他所在的医院还没有医生被扣满 12 分。「其实很看医生的个人工作习惯,对于那些平时比较随意的,一下多了条条框框肯定会很难适应。我之前就有点『强迫症』,所以基本上没被扣过分。」
不过,也有医生认为「应该让医生只管看病」,这些医保相关的工作可以交由专门部门统一管理。还有医生建议,最好将这些文件同时向患者公开,以降低医患沟通成本,促进医患相互理解。
图源:丁香园社区、丁香园评论区
医生即将全面「持证用医保」,5 项举措避免「误伤」
除了上述提到的省市,据丁香园不完全统计,近期,另有 20 多个省市发布了相关细则的「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正式文件的印发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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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地区具体细则的逐步落地,医生全面「持证用医保」已是必然趋势。
在去年国家医保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颜清辉强调,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医保基金监管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
「医保部门建立这项制度,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引导广大医务人员不断走向自律。因此,需要体现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导向。」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顾荣指出,为了避免处理范围过大或出现「误伤」情况,共设计了以下 5 点举措: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颜清辉表示:「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能有效遏制医保基金滥用现象,同时也是对遵规守法的医务等相关人员的保护。」
本文政策信息均来自官方公开文件。
策划:肯德羊|监制:islay
编辑:ifhealth 来源:丁香园